外盘期货配资公司 华芯微终止北交所IPO 保荐机构为东吴证券
配资的本质是杠杆操作。例如,投资者自有资金10万元,通过配资放大到20万元,相当于以2倍的杠杆进行投资。如果股票上涨10%,投资者自有资金的收益率为10%,而配资后的收益率则为20%。
昨日,北交所网站发布关于终止对苏州华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芯微”)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的决定。
北交所于2022年6月28日受理了华芯微提交的公开发行相关申请文件,并按照规定进行了审核。2022年12月19日,华芯微向北交所提交了《苏州华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终止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并撤回相关申请文件的报告》(华芯〔2022〕010号),申请撤回申请文件。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审核规则(试行)》第五十三条的有关规定,北交所决定终止华芯微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审核。
华芯微是一家专注于数字及数模混合类芯片研发、设计与销售的集成电路设计企业。自成立以来,公司以MCU芯片产品为核心,涉足高精度ADC、射频、传感信号处理、驱动等技术领域,致力于为客户提供覆盖信号采集、处理、传输、执行等环节的一站式芯片解决方案。
报告期内,华芯微股权较为分散,始终不存在任何单一股东持股比例超过30%。报告期内,公司单一股东持股比例最高为21.05%,即苏州耀钻直接持有公司800万股份,占比21.05%,但持股比例未超过30%;报告期内,公司股东中可实际支配公司股份表决权的最高比例为22.37%,即公司股东袁翔直接持有公司1.32%的股权,同时又通过苏州耀钻控制公司21.05%的股权,合计控制公司22.37%股份的表决权,可支配公司股份表决权的比例未超过30%;同时,2022年5月,公司完成了2022年第一次股票发行,公司股本增加至4500万元,从而导致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股东中可实际支配公司股份表决权的最高比例下降为18.89%,即袁翔直接持有公司1.11%的股权,同时又通过苏州耀钻控制公司17.78%的股权,合计控制公司18.89%的股份表决权,其持有的股份表决权仍未超过30%。综上,华芯微始终不存在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华芯微原拟发行不超过1500万股(未考虑超额配售选择权的情况下);不超过1725万股(全额行使本次股票发行的超额配售选择权的情况下),公司及主承销商可以根据具体发行情况择机采用超额配售选择权,采用超额配售选择权发行的股票数量不得超过本次发行股票数量的15%(即不超过225万股)。华芯微拟募资2.73亿元,分别用于高性能MCU和模拟芯片升级及产业化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华芯微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是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外盘期货配资公司,保荐代表人是罗建成、顾利峰。